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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泾村随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村民自身生活需要,产生参与各种社会保险的要求。最早出现的保险是农村合作医疗及村民商业性家庭财产保险。

90年代初,又产生各类政策性的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土地征用工个人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婚夫妇养老合作保险。

说明: (插第十章第二节第二段后)1995年吴江市社会保险局计生办代理处发放给吴湾村2组村民吴玉妹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证 说明: 独子保险证2

10-1  1995年,吴江市社会保险局计生办代理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证

 

2003年,推行农村定工干部养老保险。在发展经济中,农村被征用土地逐年增多,特别是吴江全市推行城乡一体化后,2004年起,实行“人人有保,征土必保”制度,龙泾村民开始享受“农保”“土保”(又称“土地换保障”)的权利,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20098月起,农村养老保险中有土地换保障(简称“土保”)接轨城镇养老保险。是年底,“农保”“土保”置换“城保”,龙泾村民中的失地农民进入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活有了保障。

20101月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向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换,实施新农保。龙泾村民的基础养老金由市镇财政负担,得到更可靠的保障。是年825日,吴江市政府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接轨城镇养老保险意见》,允许19912003年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和“新婚夫妇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交费折算进入“城保”。由此,龙泾村一部分村民的社会保险得到提升。2011年,政府还推行大病、重病医疗保险,凡符合年度救助条件的龙泾村民都可得到救助,享受大额医疗的报销比例。是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农村误工干部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2年,龙泾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为1200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950人。2013年,对“土保”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发50元。是年41日起,改变原来只在社区医院刷卡就医方式,可以去外地医院诊治疾病,按不同级别医院给予不同比例的医药费报销。7月起,又提高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基础性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180元增加到200元。20147月起,由原来的200元增加到220元。20157月起,由原来的220元增加到250元。

龙泾村民参保的主要社会保险有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优供补保障四种。

一、农村养老保险

2004年,龙泾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享受土地换保障的村民有1866人。2005年,龙泾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有675人,其中个人缴费的有653人,共缴纳33.372万元;由政府缴费的低保者22人,二级以上残疾者4人也享受低保。是年,龙泾村80岁以上老年人有25人(男9人、女16人),其中享受每月80元待遇的21人,享受城镇职工待遇的1人,可申请80元基础性补贴的有3人。2006年,龙泾村28个村民小组征收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的有573人,合计缴费26.9万元;新增参保的有14人,合计缴费1.872万元。是年,办理土地换保障的有250人,其中第一年龄段(指18周岁以下)的31人,第二年龄段(指18周岁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163人,第三年龄段(指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56人。2007年,龙泾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96人,参保者506人,当年缴费27.365万元,历年补缴2.9178万元,享受低保残疾者有27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55人。2008年,龙泾村1184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861人,缴纳养老保险金7.1040万元,有199人分配到“土保”到龄养老金36.572万元。2009年,龙泾村261名村民均分“土保”到龄养老金47.3280万元;低保2236人,补差3.41万元,低保边缘对象因患癌症补差9370元。是年,土保360人接轨城保者141人。2012年,龙泾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950人。2015年年,龙泾村均分“土保”到龄养老金者269人,合计领取养老金58.5590万元。2014年,土保233人,缴纳保险金额4.78万元;均分土保到龄养老金有265人,合计领取养老金54.57万元。

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60年代中期起,农村实行合作医疗。龙泾、火箭两大队建立合作医疗站,由大队选拔人员培训(乡村)赤脚医生23人,为社员开展合作医疗服务。医疗站采用队办队管形式,制订管理制度。合作医疗基金每人每年2元,由社员和集体分担。赤脚医生中的女性者还兼当助产士。19697月,莘塔公社革委会卫生组起草《农村大队办合作医疗制度章程》(草案),实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在大队设立卫生室。根据就医渠道,医药费分全报销和部分报销两种。是年8月,根据“将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由公社医院分派下放医护人员12人分别到龙泾、火箭大队医疗站,增强技术力量。

1975年,合作医疗基金提高到每人每年4元,仍由个人和集体分担。当时合作医疗筹资低,对医疗费用报销能力有限,超支费用常由集体负担。199012月,莘塔乡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医管会),龙泾、吴湾两村的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由医管会管理,业务上由莘塔乡卫生院辅导。至此,村卫生室卫生设施有所改善,具备简易手术、化验及诊治普通内科、外科常见疾病的能力,成为合格的村卫生室。199810月,龙泾、吴湾两村的村卫生室经验收合格,被吴江市卫生局命名为甲级村卫生室。2000年,莘塔镇卫生院在龙泾村设分院,建造面积254.6平方米的门诊部,分院有医生6人,其中3人是原龙泾村卫生室的有证乡村医生。分院设内科、外科,有中医、西医。院内基本设施齐全,龙泾、吴湾两村的村卫生室分别为村民提供合作医疗服务。2003年,吴湾村与龙泾村合并,吴湾村卫生室撤销。2005年,龙泾村总人口2192人,实际参加医疗保险有2095人,其中参加其他医疗保险有1064人,“低五保”54人。2006年,龙泾村总人口2161人,实际参保人数1298人,个人缴纳基金4.9840万元,其中“低五保”52人,参加其他医疗保险的有780人。2007年,龙泾村总人口2158人,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1396人,个人缴纳基金6.64万元,参加其他医疗保险有620人。另有63名低五保残疾人员免交费用,享受医保待遇。2008年,总人口2171人,实际参加医疗保险有1265人,个人缴纳基金7.1040万元,低五保残疾者75人免交,参加其他医疗保险有799人。2012年,龙泾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1054人;低五保残疾者66人免交。201341日起,改变原来只在社区医院刷卡就医的状况,可以直通苏州大学附一院、附二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中医院,均可刷卡就医,医药费结报则凭医院的发票及病历,按在不同级别医院就诊,给予不同比例的医药费报销。

 

10- 3       20072015年龙泾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表      单位:人

年份

全村

总人数

参保

人数

低五保残疾

(免交人数)

年份

全村

总人数

参保

人数

低五保残疾(免交人数)

2007

2158

1396

63

2012

2126

1054

 66

2008

2171

1265

75

2013

2123

1018

58

2009

2150

1302

49

2014

2515

938

48

2010

2138

1238

49

2015

2129

893

44

2011

2130

1180

66

 

三、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经办的商业性保险。1993年,龙泾村民的房屋、猪羊棚、生产资料、生活日用品、农副产品等项家庭财产投保金额为665.27万元,投保于吴江市保险合作社,保险费6652.73元,附加险保险费462.60元,合计保险费7114.13元。1994年,龙泾村民的家庭财产投保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保险金额319.05万元,保险费3453.50元。1995年,龙泾村家庭财产投保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金额267.20万元,保险费率每千元1元,缴纳保险费2672元;吴湾村家庭财产投保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金额463万元,附加险18.70万元,合计投保金额481.70万元。缴纳保险费4817元。1996年,龙泾村家庭财产投保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金额252.40万元,交纳保险费2524元。2000年,吴湾村家庭财产投保于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总保险金额387.30万元,缴纳保险费3873元。2001年,龙泾村民家庭财产投保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保险金额238.10万元,附加盗窃费13.40万元,总投保金额251.50万元,缴纳保险费2515元。2004年,龙泾村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总保险金额570万元,投保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缴纳保险费7150元。2008年,龙泾村家庭财产保险投保总额167.35万元,缴纳保险费1.76万元。是年,龙泾村还投保200885日至1115日的政策性农业水稻种植保险,投保于太保财险,投保金额4469.75万元,费率5%,缴纳保险费2.34万元。2009年,龙泾村家庭财产投保金额1926万元,缴纳保险费2.51万元。2010年,龙泾村民家庭财产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总金额1710.20万元,缴纳保险费1.92万元。2011年,龙泾村民家财3468万元,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缴纳保险费3.39万元。2014 6月,龙泾村民委员会为村办企业聘用员工14人,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每人伤亡保险费1848元,赔偿限额每人10万元;每人医疗费1260元,赔偿限额每人2万元。缴纳保险费3584元。

四、优供补保障

农村经济发展中,龙泾村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为村民提供各类社会保障的同时,还注重烈军属的优抚、“五保户”的供给和困难户的补助。

 

10-4   19661982年龙泾、吴湾(火箭)大队社会优供补表  

年份

大队名

合计

金额()

烈军属优抚

五保户供给

困难户补助

户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1966

龙泾

4525

15

1750

46

2775

火箭

4138

7

672

1

83

45

3383

1970

龙泾

1491

12

913

43

578

火箭

2142

15

988

2

193

36

961

1971

龙泾

1721

17

1481

10

240

火箭

6140

13

1960

1

125

83

4055

1972

龙泾

1857

16

1257

12

600

火箭

2563

11

1104

2

239

37

1220

1973

龙泾

7016

20

902

2

100

63

  6014

火箭

6679

13

1024

1

85

78

5570

1974

龙泾

6135

12

 635

4

2059

51

  3441

火箭

6448

8

757

2

195

76

 5496

1975

龙泾

2640

15

997

5

796

32

847

火箭

3150

11

701

2

279

47

2170

1976

龙泾

2519

7

791

5

1436

4

292

火箭

6541

11

721

2

479

69

5341

1977

龙泾

3433

14

747

6

1634

17

1052

火箭

1100

10

608

2

148

12

344

1978

龙泾

8115

9

765

5

806

57

6544

火箭

4216

10

815

63

3401

1979

龙泾

5816

11

1115

5

743

25

3958

火箭

5417

11

1171

44

4246

1980

龙泾

2585

10

1840

5

745

火箭

1396

12

1039

1

87

4

270

1981

龙泾

4034

12

3450

4

584

火箭

1833

7

1016

1

 95

13

722

1982

龙泾

3779

8

2400

5

633

9

746

吴湾

2491

4

871

1

100

26

1520

注:198111月,火箭大队改称吴湾大队。

 

改革开放促使农村体制改革。1983年,公社改称乡,大队改称村,是年,龙泾大队改称龙泾村,社会优供补合计金额3390元,其中5户军属发放优抚款2150元,4户五保户供给720元,7户困难户补助520元;吴湾大队改称吴湾村,社会优供补合计金额1286元,其中4户烈军属发放优抚款740元,1户五保户供给200元,8户困难户补助346元。

1984年,龙泾村社会优供补款额明显提增,总额为5600元,其中军属优抚款3250元,五保户供给1100元,困难户照顾1250元;吴湾村社会优供补合计金额2130元,其中烈军属发放优抚款1060元,五保户供给200元,困难户补助870元。

1987年,龙泾村社会优供补合计数额3850元,其中军属优抚款1500元,五保户供给1600元,困难户照顾750元;吴湾村社会优供补合计金额3310元,其中烈军属发放优抚款1350元,五保户供给1020元,困难户补助940元。

此后,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优供补款额有所变化。2000年,龙泾村社会优供补总额增至14000元,吴湾村社会优供补总额为2600元。

2003年,龙泾村与吴湾村合并后,社会经济有明显发展,村集体的经济承担能力有了提高。烈军属的优抚,采用新方式。按上级规定及村上经济情状,对应征入伍青年按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并逐年提高:2008年,每人发6700元;2009年每人发7500元。在校生参军另增发奖励金。对低五保及残疾人员,免交医疗保险费(见表10-3)及社会养老保险金,依然给予享受相应待遇。20102015年,烈军属的优抚有所增加。